1. 办理签证需要预约吗?
是的。哥本哈根中国签证申请中心开业后,使馆领事部只受理持外交、公务护照者的签证申请以及少量持普通护照者的签证申请,但持普通护照者需事先在网上预约,然后携带打印出来的预约成功信息资料来使馆领事部申办签证。
未成功预约的签证申请人,请到哥本哈根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递交签证申请,地址是:Lyngbyvej 28,
st.tv. 2100 Copenhagen Ø, 电话:0045 70209308, 传真:0045 35250099,
电子邮箱:denmarkcenter@visaforchina.org.
网址:http://dk.visaforchina.org.
2. 什么是签证的入境次数?入境次数用完怎么办?
签证的入境次数,系指持证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前往中国的次数。入境次数用完,签证即自动失效。如需再次前往中国,须重新申请签证。
3. 两次签证是怎么回事?
两次签证系指在签证有效期内允许两次进出中国。比如,5月1日进中国上海,5月3日离开上海到香港;在香港您住了一个晚上,5月4日到广东。这种情况,您应申请办理两次入境签证。香港与大陆实行不同的出入境管制,从大陆进出香港按出入境对待。
4. 什么是签证的有效期?
签证的有效期系指签证本身的有效期限。持证人在签证有效期满前任何时候可持用此签证前往中国。如果有效期已过,签证即告失效。过期签证不能延长,如还需赴华,须重新申请签证。
5. 什么是签证的停留期?签证的停留期不够怎么办?
在颁发的签证上都会注明停留期,从30天至180天不等。签证的停留期系指持证人每次被允许在华停留的最长时间,即从入境之日起计算,持证人可在华停留的最长天数。持证人可在停留期内在华停留,如签证停留期不够,持证人必须在签证停留期满前,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延期。
6. 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有什么关系?
如您的签证签发日期为2002年5月10日,签证有效期为2002年8月10日,停留期为30天,你可在2002年5月10日至8月10日之间的任何一天前来中国,8月10日以后签证失效,不能使用。自你到达中国那一天(如2002年8月7日)起,您最多可在中国停留30天(到2002年9月5日)。简言之。你要在签证有效期内进入中国,从进入中国的第一天算起按照签证上的停留期在中国停留,不能逾期。在华合法停留期间即使签证有效期已过也属正常,对你的停留无影响。
签证的有效期通常为90天,为避免签证在成行前过期,不能太早办理;为避免匆忙中来不及办理签证,亦不能太晚办理,一般在动身前一个月办理签证。
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是领事官员根据中国签证规定和申请人的要求和需要而确定的,它们在签证纸上体现出来。取到签证后,请务必认真检查一下,以免影响旅行。
7. 停留时间长短和入境次数跟签证费有关系吗?
有关系(具体请参阅“领事证件收费表”)。但对持美国护照申请者来说,入境次数则与签证费无关。
8. 因行程改变,签证不敷使用怎么办?
签证一旦签发,则不能更改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数。因此,申请人在申请签证前,应仔细安排行程,根据行程确定拟申请签证的次数和停留期。申请签证时,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的各项内容。领取签证后,要认真检查。如因行程改变,签证不敷使用,则须重新递交申请材料,重新申请签证并交纳签证费。
9. 我想在中国看病,可能需要好几个月,我可以申请停留超过30天的签证吗?
可以。请在申请表格上写明打算停留的时间,在递交申请时向领事官员特别说明。领事官员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酌情审定停留期。赴华后如发现停留期仍不够用,请在停留期满前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延期。
10. 可以通过邮寄办理签证吗?有什么要求?
对不起,使馆领事部不再办理签证申请邮寄服务。如果想通过邮寄方式申办签证,请与哥本哈根中国签证申请中心联系,并查阅该中心网站,了解相关邮寄服务内容。
11. 我给你们打电话,老打不通,这是怎么回事?
因咨询电话太多,有时您的电话打不进来,对此我们表示歉意。我们建议申请人在办证前阅读一下有关办证须知,如仍找不到答案,再打电话或发传真咨询。目前,我们正努力设法解决该问题。